近日,小米宣傳海報“小字文學”引發爭議,9月30日,羅永浩在直播中力挺小米。他指出,用極小字標注“目標成為”再寫“最強”是行業普遍陋習,各家都這么做,并非小米獨創。

這張海報是下面這樣的,文案顯示:小米17 Pro系列,搭載全新影像系統「徠卡光影大師」——「逆光之王」

但細看右下角,又有小字寫著“逆光之王是產品設計目標”

羅永浩舉例,錘子科技宣傳Smartisan T1手機時,宣傳語從“東半球最好用的智能手機”,改為“全球第二好用的智能手機”,最后是“我們眼中全球第二好用的智能手機”。
星紀魅族集團中國區CMO萬志強也作出補充,他表示魅族內部對小字標注有嚴格要求,在保留語境語義前提下,補充限定詞要盡量明顯,避免誤導消費者,且產品觀包含價值觀,宣傳注重讓消費者了解產品實際情況。

羅永浩力挺小米沖上熱搜
此前,小米17 Pro宣傳海報“逆光之王”“小尺寸續航之王”等大字標語旁有小字備注是“設計目標”“目標”,引發網友關注,有人認為這是“文字游戲”。羅永浩認為,雖這種做法不妥,但單獨針對小米傳播黑料是雙標,若此輪傳播能讓行業不再這么做就是好事。
